
根據《湖南省水利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南省東安縣蘆江水庫工程下閘蓄水階段驗收鑒定書的通知》(湘水辦函〔2023〕65號),蘆江水庫下閘蓄水運行各項準備工作已就緒,同意通過下閘蓄水階段驗收,經研究決定,現定于2023年7月7日開始進行導流洞封堵,開展蘆江水庫下閘蓄水工作。為確保上下游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水庫蓄水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蘆江水庫工程蓄水工作涉及大盛鎮、新圩江鎮、蘆洪市鎮、端橋鋪鎮等鄉鎮,水庫蓄水期間,河道沿線相關單位和個人嚴禁在水庫淹沒區(高程218.5米紅線范圍內)、影響區和河道水位變化區域從事游泳、耕種、放牧、垂釣、捕魚、采石、采砂、水上交通、休閑娛樂等任何活動。
二、水庫蓄水期間,易引起水庫庫區、沿河兩岸土質和松散堆積物塌滑或滑坡,請遠離陡壁、邊坡、堆積體等危險地段和鄰水、鄰邊地段,防范各類地質災害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嚴禁向水庫庫區排放任何生產、生活、養殖污水及有毒有害物質。
四、自通告之日起,凡違反上述規定造成安全事故及生命財產損失的,依法由責任人承擔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東安縣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責編:何璐
來源:東安縣融媒體中心
下載APP